近期,一类名为“积分商城”“电商分期”的网络平台引发广泛关注。用户在这些平台上申请“购物分期”,实际不会获得实物商品,而是收到一笔实质性的消费贷款。这种以虚拟消费或贸易场景为掩护、实质开展网络放贷的模式,不仅综合息费水平普遍畸高,更将大量金融活动隐匿于监管视野之外,潜藏多重风险,需引起重视并予以有力整治。
与“借款人提交申请,完成贷款匹配后收费”的传统助贷模式不同,此类“商城模式”通常在用户提交申请、尚未放款阶段就预先收取会员费。平台以发展会员为名吸纳潜在贷款客户,收集个人信息并与资金方进行匹配。在此期间,“会员费”等费用已被扣取,但平台并不保证后续融资成功。若用户最终匹配到资金方,放款流程则隐藏在“消费”环节中——即用户名义上“购买”商品,却未实际收货,而是获得一笔以“消费分期”为名的贷款资金。
实际上,此类运作模式并非个例。2025年初,有媒体报道指出,“轻花优品”在应用商店自称“积分购物平台”,主打“额度高至20万元”“费息透明”。然而,用户反馈与媒体调查显示,其运营模式更接近于高利贷平台。公开资料显示,全国类似的“商城”平台至少有上千家,单家月交易额最高可达2亿至3亿元,预估全年合计流水约6000亿元。甚至部分助贷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近期正在筹备开设商城,以迎合当前的市场需求并寻找新的发展空间。
多位专家指出,此类“商城贷”模式综合费率畸高,加重借款人负担。例如,有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控诉某“分期商城”:“借款5000元,先扣799元会员费,分期购买的手机比市场价高出2000元,最终实际年化成本超过36%。”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操作,规避金融监管,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积聚系统性风险。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新建分析认为,许多商城平台以科技公司或非金融企业为主体,宣称自己仅为电商平台或信息服务中介,借此规避金融牌照要求与利率上限约束。此类操作对金融秩序造成多重冲击:一是使大量高风险信贷业务脱离监管,积累系统性风险;二是通过包装将不符合放贷标准的用户“输送”给持牌机构,扭曲真实信贷风险画像,干扰正常风险定价;三是为不合规资金方提供隐秘放贷通道,成为“影子银行”的温床。
广东诺丁汉高级金融研究院教授陈蕴哲也认为,此类平台的存在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那些通过规避监管获利的机构,对严格遵守规则、将利率控制在24%以下的合规金融机构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公平市场环境。
治理此类乱象,急需监管部门正视其金融活动本质。金融监管部门应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将此类“以商城为名、行贷款之实”的平台定性为金融活动或金融中介服务,无论其外在包装形式如何,均应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尤其要对发放贷款前收取“会员费”等变相“砍头息”的行为予以明令禁止、严厉打击。在司法实践中,应确立“综合融资成本”概念,将利息、担保费、会员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纳入计算,作为判断是否违规超标的核心依据,坚决遏制通过形式创新抬高实际利率的行为。
同时,必须压实资金提供方的源头责任。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须独立承担风险管控核心职责,严禁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关键环节外包。应对合作渠道实施全流程穿透管理,严格审查其商业模式与收费结构的合规性,坚决切断与从事“虚假购物”“前置收费”类平台的合作链条,并建立相应连带责任机制,从源头杜绝违规行为。
此外,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线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应加强金融风险提示,通过案例解析等方式普及消费贷款真实成本的计算方法,揭露年化利率、隐性费用等“利率幻觉”陷阱,提升消费者风险识别能力。(评论员李雄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