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题:针对“幽灵外卖”、虚假宣传等顽疾 两部新规提出哪些新举措?
新华社记者赵怡宁
“我们要告诫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外卖平台必须实实在在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26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当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部新规直指网络餐饮外卖信息不透明、“幽灵外卖”、网络消费追责难、虚假营销等食品安全顽疾,提出针对性举措。
——聚焦网络餐饮外卖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等问题,强化信息公示。
近年来,网络餐饮业态迅猛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介绍,我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占餐饮行业总收入24%左右。
但现在点一份外卖很简单,要点到“放心外卖”,却并不容易。《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平台提供者应当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并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且展示的实体经营门面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实际经营地址应当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并且,平台提供者应当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并将上述标识信息同步展示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
“我们要告诫所有外卖商户,‘不见面’不代表可以‘不诚信’,‘不上门’不等于‘没人管’,食品安全是商户的底线,合法合规是商户的责任。”孙会川说。
——溯本清源,整治“幽灵外卖”。
近期,“幽灵外卖”成为网络热词,其本质是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地址虚构等手段,在外卖平台伪装成正规商家营业。
“这样的外卖何谈放心?并且有的外卖平台一门心思圈地,闭着眼睛审核,一味纵容失信商户和问题外卖,罔顾平台责任和食品安全。”孙会川说。
针对此问题,《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证书进行实质性审查,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
并且,外卖平台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外卖商家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保证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说,要整治“幽灵外卖”,就必须要溯本清源,构建系统性治理体系,让外卖商家从“纸面的合规”变为“可见的真实”。
——让网络消费“找得到人、追得了责”。
网络消费是远程、非接触式消费,为了让消费者“诉求有人听、问题有人管”,《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入网食品销售者主页面或者其销售食品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平台提供者接到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
“两部新规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如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孙会川说。
——网售行为要依法合规,不得虚假宣传。
网络“购物车”中,食品已成为最主要的商品之一。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屡打不绝。
此次出台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入网食品销售者展示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质量、执行标准等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保障网络食品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孙会川表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在路上”,两项规定旨在织密责任之网,让“流量”与“质量”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