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改革发展稳定协同 为社会公平正义护航——写在“法治浙江”建设20年之际
法度者,正之至也。作为五四宪法的诞生地,浙江火热的经济社会创新实践,与法治建设共生共荣。
2005年12月31日,浙江省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设“法治浙江”工作。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会上强调,建设“法治浙江”,是建设法治国家在浙江的具体实践。
2006年4月26日,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一套完整的战略部署正式出炉,率先开启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为浙江发展锚定了法治航向。
20年来,历届浙江省委坚定地沿着“法治浙江”建设道路奋勇前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鲜活的时代样本和丰富的地方经验。

以立法引领改革,为发展破除障碍
“法治浙江”建设20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平正义、坚持法治统一、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20年来,浙江不断探索和完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层层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完善“法治浙江”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继2006年浙江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决定后,2014年出台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2021年出台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一纲要一意见”;2025年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提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目标;今年省委还将围绕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以高质量立法为改革发展破除障碍的思路,早在20年前就已深植浙江。习近平同志多次与省人大的同志交流,指出为发展创造一个必备的法制环境,这是地方立法工作的主攻方向,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围绕发展、服从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
20年来,浙江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率先出台了50余部创制性、先行性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机高效衔接。《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形式固化民营企业平等地位、保护企业家权益;《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在数字经济领域率先破题,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前瞻性法治保障……
提起浙江,很多人会第一时间想到“创新”。数据显示,2025年,杭州具身智能产业集群产值达1068亿元,相关企业达700多家,一些企业在细分赛道居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

2025年9月25日,在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数智未来主题展区的杭州六小龙专区,观众观看宇树科技的人形机器人进行格斗擂台赛。新华社记者 徐昱 摄
庞大的产业需要法治的呵护。今年3月26日,全国首部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经审议批准在杭州诞生。《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首次界定了“具身智能机器人”的法定概念,并提出探索实行机器人编码管理等具体规定。
据统计,20年来,浙江省人大围绕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新经济新业态、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制订(修订)地方性法规219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519件,以立法引领、推进各项工作走向全面法治化,为蓬勃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提供依法解决路径。

以法治优化环境,让公平正义可感
“法治浙江”建设20年,保障了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文化繁荣,更促进一场治理生态的深刻重塑,让法治思维逐步养成、法治文化悄然积淀、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改变了基层治理逻辑、企业生存法则、个体权利意识。
法治建设带来的浙江之变,答案在可知可感的细节中:企业家不再想要靠关系拿地,群众习惯遇事找法而非托人,执法者把程序正义当作应有之义……大家更笃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最可靠的治理方式,是最深层的民生福祉。

群众在浙江省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咨询(2020年7月16日摄)。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 摄
20年来,浙江坚持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实现政府该管的事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法治浙江”建设20年来,浙江先后经历4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从“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到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驱动制度重塑;从首设行政复议局,到列出“让干部清白、让村民明白”的“小微权力清单36条”……以政府自身改革,撬动经济社会领域改革,行政权力得到规范,公平正义得到彰显。

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由区、镇两级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企业厂房进行“综合查一次”协同检查(2022年5月25日摄)。新华社记者 翁忻旸 摄
2025年底,浙江公布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成效,作为全国唯一试点省份,浙江将原有行政检查事项合并压缩至145项,较改革前减少79.3%。据统计,全省涉执法类投诉举报占比从17.4%下降至8.9%,企业、群众对执法公正的满意度提升至97.6%。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戴纪说,浙江已构建了罚款异常监测、重复检查扰企等140余个监督模型,实现异常执法行为自动识别、自动预警。

以法治促进善治,护基层长治久安
“法治浙江”建设20年,浙江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生活方式。
从“信访超市”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再到分布全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浙江持续谋划搭建“一站式”服务场所,组织多元力量进驻,“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推动矛盾纠纷就地、高效化解,让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努力实现解决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这是2020年6月10日拍摄的浙江省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接访区。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 摄
近年来,杭州上线“民呼我为”数字平台,建立“民意互动”工作机制,为市民群众反映烦心事提供路径。杭州市专门打造“1+7+N”民意互动平台,以“公述民评”电视问政为主平台,以“我们圆桌会”“橙柿直通车”等为子平台,推动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公述民评”针对“城市品质提升”“营商环境优化”主题,明察暗访,收集梳理相关问题500多个,现场曝光一批负面典型,涉及14家市直职能部门和13个区县(市),逐一追踪。杭州市民意互动研究中心主任林乃炼表示,问政不能问了白问,要形成工作闭环,长期跟进问题整改。
20年来,浙江在法治轨道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杭州,有“湖滨晴雨”“樟树下议事”“红茶议事会”等共建共治共享平台,有“武林大妈”“西子义警”等群防群治组织;在嘉兴,有“息事无讼”“红色物业”等系列基层社会治理实用路径;在舟山,有“渔嫂调解”、共享法庭“线上解纷”,司法专业人员和海岛居民合力,形成适应海岛的治理模式,推动矛盾风险有效化解在基层。

浙江省诸暨市安华镇丰江周村村干部、社区民警和村民围坐一起开议事会(2026年4月1日摄)。新华社记者 徐昱 摄
循着战略擘画久久为功,20年“法治浙江”建设成效显著。“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日益成为社会共识。浙江已经成为社会活力最强、社会秩序最优、群众安全感最高的省份之一。
浙江省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新起点,深入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文字记者:邬焕庆、方益波、吴帅帅
视频记者:王怿文、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