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农重本,国之大纲。
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何要大修农业法?
农业法是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于1993年制定,2002年进行了全面修改,2009年和2012年分别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新时代新征程,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有必要修改这部法律。
——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更好端牢中国饭碗。
农业强,首要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必须强。
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粮食产量连续两年稳定在1.4万亿斤以上,这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持续发力结出的累累硕果。今后一个时期粮食需求还会持续增加,供求紧平衡将越来越紧,必须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
新修订的农业法明确国家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并从保护土地等农业资源、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制度等方面,构建起覆盖战略定位、产能保护、收益保障、风险防控的制度体系。
“吃饭”不仅仅是消费粮食,肉蛋奶、果菜鱼、菌菇笋等都是美食。新修订的农业法提出,国家坚持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坚持农林牧渔并举,保障粮食安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推进全面绿色转型,擦亮农业发展底色。
绿色是农业的底色。新修订的农业法新增了“农业绿色发展”专章,明确国家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方面,提出鼓励、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用节约集约的种植养殖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国家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鼓励发展种养循环农业。
在制度创新方面,强调依法实施生态保护补偿,逐步完善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餐饮需求从吃得饱转向吃得更好更健康;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越来越迫切。”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院院长程国强说,新修订的农业法提出的一系列全面绿色转型举措,将有效推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保护农民权益。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新修订的农业法提出,国家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推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随着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深化,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在县城就业安家。新修订的农业法明确,国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南京农业大学教授仇童伟说,法律对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布局、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等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城乡融合发展全局中更高质量地推进“三农”工作。
保护农民权益、增进农民福祉,是“三农”工作的重要方面。新修订的农业法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经营权流转等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
乡村是亿万农民生产生活的家园。新修订的农业法提出国家加强乡村治理,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构建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安天下,农稳社稷。紧扣时代脉搏,聚焦民生期盼,新修订的法律将更好护航农业高质量发展,让广袤乡村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策划:陈芳
记者:古一平、胡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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